国际货币基金组织(IMF)9月2日正式宣布,中国政府已同意购买不超过500亿美元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券。
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网站上的声明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多米尼克·斯特劳斯-卡恩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就此签署协议,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不超过320亿特别提款权(约合500亿美元)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券。
IMF表示,与一国签署认购协议在货币基金组织历史上是第一次,这份协议的签署也是起源于6月份时中国货币当局表示出的购买意愿。
IMF还公布了与中国签署的协议文本。协议规定,在IMF首次发行债券或2009年9月30日(以两者中较早日期)之后一年内的有效期(Availability Period)内,中国将执行购买协议。协议也规定,与中国协商后,有效期可以延长一年。
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前公布的方案,该组织发行的债券为5年期,将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计价,债券利息将分季度发放。债券将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或成员国央行发售,并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和购买者间交易。这也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次对外发行债券。
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今年6月份表示,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市场化的方式扩大融资,愿在安全、收益合理的范围内购买不超过500亿美元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券。此外,巴西和俄罗斯也已承诺将分别购买100亿美元的债券。